(一)职工组。全国决赛决出一等奖 5 名,二等奖 10 名, 三等奖若干名。
1.获得全国决赛前 2 名的选手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 后,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;
2.获一等奖第一名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,由选手所在省(区、市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工会在次年度向全国总工会按程序优先推荐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章”;
3.获一等奖前 2 名,且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选手,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“全国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; 4.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奖金、奖杯和荣誉证书。
(二)教师组。全国决赛决出一等奖 5 名,二等奖 10 名,三等奖若干名。
1.获一等奖前 2 名的选手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,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荣誉;
2.获一等奖前 2 名,且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下符合条件的选手,按程序向共青团中央推荐授予“全国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;
3.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的奖金、奖杯和荣誉证书。
(三)学生组。全国决赛决出一等奖 5 名,二等奖 10 名,三等奖若干名。获奖选手由组委会颁发相应奖金、奖杯和荣誉 证书。
(四)团体奖励。对贡献突出的协办单位和支持单位,由 组委会颁发“突出贡献奖”。对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,由 组委会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。对在全国决赛中总成绩优异的单 位,由组委会颁发“团体总分奖”。对在全国决赛中总成绩突 出的地区,由组委会颁发“区域优胜奖”。对在全国决赛中综 合表现突出的企业,由组委会颁发“企业优胜奖”。对在全国 决赛中综合表现突出的院校,由组委会颁发“院校优胜奖”。